学法网»题库首页 » 民法 » 分科真题 » #24519 题目内容及评论
24519#
[2012年真题]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100万元,丙、丁以各自房产分别向乙银行设定抵押,戊、己分别向乙银行出具承担全部责任的担保函,承担保证责任。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12年卷三多选题第55题)
  • 乙银行可以就丙或者丁的房产行使抵押权
  • 丙承担担保责任后,可向甲公司追偿,也可要求丁清偿其应承担的份额
  • 乙银行可以要求戊或者己承担全部保证责任
  • 戊承担保证责任后,可向甲公司追偿,也可要求己清偿其应承担的份额
  
本题有 25 条评论
参考答案:A,B,C
您的答案:
答案解析: 您需要[登陆]或[注册]以后才可以查看本题详细解析
答案投票:您认为题库提供的答案及解析正确吗?请在下面认真投票哦!
33
12
17
详细评论内容
25 # crazybachelor 发表于 2017-6-13 13:40
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而非选择追偿
24 # Fox-Fox-Fox 发表于 2017-4-11 17:23
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必须先向债务人追偿,不能追偿的部分,再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没有约定的平担。注意不能选择追偿。
共同抵押权中,抵押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也可以要求其他抵押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可以选择追偿。
23 # abc0123456789 发表于 2016-8-3 10:42
戊、己分别向乙银行出具承担全部责任的担保函,承担保证责任,应当视为连带责任保证和连带共同保证。

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必须先向债务人追偿,不能追偿的部分,再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担。注意不能选择追偿。
共同抵押权中,抵押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也可以要求其他抵押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可以选择追偿。

共同保证,共同抵押,混合担保。只有共同保证,承担责任了,必须先债务人。强调顺序。其他两个,随便追。
22 # lifeipingjian8 发表于 2015-7-20 15:08
“同一债权有两个以上抵押人的,当事人对其提供的抵押财产所担保的债权份额或者顺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抵押权人可以就其中任一或者各个财产行使抵押权。抵押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也可以要求其他抵押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由此,A、B正确。《担保法司法解释》第20条规定,“连带共同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担。”戊、己分别向乙银行出具承担全部责任的担保函,承担保证责任,应当视为连带责任保证和连带共同保证,乙银行可以要求戊或者己承担全部保证责任,C正确。但是,戊承担保证责任后,向甲公司追偿,向债务人甲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而非选择追偿
21 # yongnao 发表于 2015-3-4 11:40
D项戊应首先向甲追偿,然后再向已追偿.
20 # 176638758 发表于 2015-1-16 17:30
这个难道不是混合担保么么么么
19 # xfwlt1988128 发表于 2014-12-30 20:51
xuyige 2014-7-31 17:10
共同保证,共同抵押,混合担保。只有共同保证,承担责任了,必须先债务人。强调顺序...
18 # gregguo 发表于 2014-8-24 21:54
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必须先向债务人追偿,不能追偿的部分,再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没有约定的平担。注意不能选择追偿。
共同抵押权中,抵押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也可以要求其他抵押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可以选择追偿
17 # xuyige 发表于 2014-7-31 17:10
共同保证,共同抵押,混合担保。只有共同保证,承担责任了,必须先债务人。强调顺序。其他两个,随便追。
16 # bettybai09 发表于 2014-7-23 16:45
戊、己分别向乙银行出具承担全部责任的担保函,承担保证责任,应当视为连带责任保证和连带共同保证。

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必须先向债务人追偿,不能追偿的部分,再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担。注意不能选择追偿。
共同抵押权中,抵押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也可以要求其他抵押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可以选择追偿。
点击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