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乙银行可以就丙或者丁的房产行使抵押权
- 丙承担担保责任后,可向甲公司追偿,也可要求丁清偿其应承担的份额
- 乙银行可以要求戊或者己承担全部保证责任
- 戊承担保证责任后,可向甲公司追偿,也可要求己清偿其应承担的份额
共同抵押权中,抵押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也可以要求其他抵押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可以选择追偿。
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必须先向债务人追偿,不能追偿的部分,再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担。注意不能选择追偿。
共同抵押权中,抵押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也可以要求其他抵押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可以选择追偿。
共同保证,共同抵押,混合担保。只有共同保证,承担责任了,必须先债务人。强调顺序。其他两个,随便追。
共同保证,共同抵押,混合担保。只有共同保证,承担责任了,必须先债务人。强调顺序...
共同抵押权中,抵押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也可以要求其他抵押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可以选择追偿
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必须先向债务人追偿,不能追偿的部分,再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担。注意不能选择追偿。
共同抵押权中,抵押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也可以要求其他抵押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可以选择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