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民诉综合 » 新民诉仲裁 » #24642 题目内容及评论
24642#
李伟有两个女儿一个儿子,大女儿李莎在国外居住。李伟因病去世后留下三间房屋和存款6万元,国内的小女儿李璐和小儿子李洋将遗产分割,李璐分得房屋一间和存款4万元,李洋分得房屋两间和存款2万元。李莎从国外得知这个消息,认为其继承权遭到侵犯,因此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李莎只起诉李洋,对小女儿李璐未起诉。这种情形下,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 只以李莎为原告受理
  • 通知李璐参加诉讼,如果李璐不参加,且声明放弃自己的权利,则只列李莎为原告
  • 因为共同原告没起诉,应当驳回起诉
  • 一定要追加李璐为共同原告
  
本题有 2 条评论
参考答案:B
您的答案:
答案解析: 您需要[登陆]或[注册]以后才可以查看本题详细解析
答案投票:您认为题库提供的答案及解析正确吗?请在下面认真投票哦!
22
6
4
详细评论内容
2 # qq125158625 发表于 2016-9-3 22:10
《民诉意见》第54条规定:“在继承遗产的诉讼中,部分继承人起诉的,人民法院【应通知】其他继承人作为【共同原告】参加诉讼;被通知的继承人不愿意参加诉讼又【未明确】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人民法院仍应把其列为【共同原告】。”
1 # zhugg 发表于 2016-6-24 20:57
起诉时财产分割已完成了吧,
点击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