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可能判处5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一般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
- 如果该案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月
- 无论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还是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都应当派员出庭
- 审理案件的过程中,甲否认自己的罪行,并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提出异议,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将案件转为普通程序进行审理,审理期限从转为普通程序立案的次日起计算
该法第214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刑事诉讼法》第184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支持公诉。
刑事诉讼中简易程序转化为普通程序与民事诉讼不同,审理期限应当从“决定转为普通程序之日起”计算,而非“立案次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