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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797#
下列关于期间的说法,正确的是:
  • 两次拘传间隔的时间一般不得少于24小时
  • 节假日不应当计算在期间以内
  • 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算在期间以内
  • 当事人住处离法院较远,则他们为参加诉讼而花费在途中的时间,应当从法定期间内扣除
  
本题有 4 条评论
参考答案: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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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qq125158625 发表于 2016-8-19 15:46
《最高检规则》第80条规定:“……两次拘传间隔的时间一般不得少于【十二小时】,不得以连续拘传的方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刑诉法》第103条的规定,“期间以时、日、月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算在期间以内。法定期间【不包括路途】上的时间。上诉状或者其他文件在期满前已经交邮的,不算过期。期间的最后一日为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满日期(顺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在押期间,应当至期满之日为止,不得因节假日而延长(不顺延)。
3 # 浩行天下 发表于 2016-8-13 2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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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浩行天下 发表于 2016-8-13 2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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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vilwater 发表于 2014-3-28 13:43
据《最高检规则》第80条规定:“……两次拘传间隔的时间一般不得少于十二小时,不得以连续拘传的方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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