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第四章 外商投资企业法 » 商法 » #2513 题目内容及评论
2513#
中国某企业与新加坡某公司拟在中国组建一家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双方草签了合同。合同中约定的下列事项中,哪些是我国法律所允许的?
  • 合作企业注册资本100万美元,其中外方占22%,中方占78%
  • 外方出资中包括一套价值10万美元的设备,于合作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后3个月运抵企业所在地
  • 中方出资中的30万美元为现金,由中方向银行借贷,合作企业以设备提供担保
  • 合作企业头5年的利润分配,中外双方各按50%的比例进行分配 
  
本题有 6 条评论
参考答案:A,B,D
您的答案:
答案解析: 您需要[登陆]或[注册]以后才可以查看本题详细解析
答案投票:您认为题库提供的答案及解析正确吗?请在下面认真投票哦!
8
14
1
详细评论内容
6 # lam132 发表于 2012-6-3 22:38
具有法人资格的外国投资,才遵守百分之二十五的规定。
合作企业不一定具有法人资格,有可能少于百分之二十五的
5 # highfly 发表于 2012-2-6 02:23
外方注册资本一般不低于1/4,特殊情况低于该标准的需要国务院批准
4 # 一時一樣 发表于 2011-8-8 20:24
法人资格的最低25,非法人资格的外贸部定
xiacw 2010年08月09日 07:37:33
无论是中外合作还是中外合资,外方比例不得低于25%
3 # xiacw 发表于 2010-8-9 07:37
无论是中外合作还是中外合资,外方比例不得低于25%
2 # 孙勇 发表于 2010-7-1 09:25
依法取得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企业,外方合作者的投资比例一般不低于合作企业注册资本的25%,所以A错误~
1 # whulawyer1 发表于 2009-12-21 10:43
ABD
点击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