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第四章 外商投资企业法 » 商法 » #2516 题目内容及评论
2516#
1996年3月,美国HB公司与中国红原公司订立合同,约定HB公司以现金、机器设备和专有技术合计300万美元出资,红原公司以场地使用权、厂房和流动资金合计100万美元出资,在上海设立一家中外合资企业。请回答:合同报请审批机关审查时,主办官员认为以下几点需要改正。其中哪些确实是依法应予改正的?
  • 合同规定,公司的注册资本为210万美元
  • 作为HB公司出资的专有技术,其作价仅有双方确认,没有经过第三者评定
  • 作为HB公司出资的总值180万美元的机器设备中,有价值30万美元的机器是中国能够生产,而且中国生产的同类机器价格较低,技术性能和供应时间能够满足需要
  • 合同规定,作为HB公司出资的70万美元的现金,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1个月内缴付40万美元,其余部分于第一次缴付后的4个月内缴清
  
本题有 4 条评论
参考答案: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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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lkjinnianhuiguo 发表于 2019-6-1 16:48
第十九条 外国投资者股权并购的,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对并购后所设外商投资企业应按照以下比例确定投资总额的上限:
(一)注册资本在210万美元以下的,投资总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10/7;
(二)注册资本在210万美元以上至500万美元的,投资总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2倍;
(三)注册资本在500万美元以上至1200万美元的,投资总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2.5倍;
(四)注册资本在1200万美元以上的,投资总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3倍。
所以A对吗?
3 # 在海边看诗 发表于 2010-7-31 22:36
题目哪里说了他们注册资本是210万啊,A,依照题干,他的意思是说“审批机关告诉申请人,应该将注册资本改为210万。
2 # TXR 发表于 2009-7-5 07:48
“合营合同中规定分期缴付出资的,合营各方第一期出资,不得低于各自认缴出资额的15%,并且应当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与“外方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1个月内缴付第一期出资,其余部分于第一期缴付后的4个月内缴清”的意思不一样吧,这是答案D应予改正的理由。
1 # csk 发表于 2009-6-23 18:07
第二十二条 合营者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或
者其他物料、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场地使用权等作价出资。以建筑物、厂房、
机器设备或者其他物料、工业产权、专有技术作为出资的,其作价由合营各方按
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确定,或者聘请合营各方同意的第三者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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