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该申报有效,人民法院予以补充登记
- 该申报有效,人民法院将不予登记
- 该申报如果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确定之前作出,则有效,否则无效
- 该申报如果在破产财产分配之前作出则有效,否则无效
此题不严谨,最后分配的最后二字极其重要
56条: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
债权人未依照本法规定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答案应选A吧,未在申报期内申请的,只要财产未做最后分配可以进行补充申报,参与未分配财产的分配,C为方案,不是最后分配,D未表明是否最后分配.
56条: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
C项是分配方案确定之前
D项是财产分配之前
与最后分配前的涵义不同吧?
债权人未依照本法规定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债权人未依照本法规定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按此,那C为什么不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