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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934#
[13年司考真题卷三第80题]:关于反诉,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反诉的原告只能是本诉的被告
  • 反诉与本诉必须适用同一种诉讼程序
  • 反诉必须在答辩期届满前提出
  • 反诉与本诉之间须存在牵连关系,因此必须源于同一法律关系
  
本题有 14 条评论
参考答案: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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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laurence18 发表于 2019-7-17 23:15
反诉与本诉的当事人是诉讼地位互换,
即由本诉的被告反诉本诉的原告。所以 A 选项是正确
的。
反诉属于诉的合并,将反诉与本诉合并审理,提
高诉讼效率,这也就是反诉的意义之所在。因此反诉
与本诉必须合并在同一种诉讼程序中进行审理。B 选
项是正确的。
《民诉解释》第 232 条规定,在案件受理后,法
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
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
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所以,C 选项错误。
反诉与本诉之间务必存在牵连关系,这种牵连关
系可以是法律上的,也可以是事实上的;存在牵连即
可,而不必源于同一法律关系,所以 D 选项是错误的。
13 # WENIWE 发表于 2016-3-24 21:02
RavenMKII 2015-8-25 15:56
D:反诉与本诉的牵连关系包括:1、基于同一法律关系。2、基于同一事实。3、本诉与反...
基于相同法律关系,不是同一法律关系。基于相同事实,
12 # 茶米过司考 发表于 2015-8-28 18:45
反诉不再限于一审程序中。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法院应当合并审理。在二审程序中提出反诉,双方当事人同意由第二审法院一并审理的,第二审法院可以一并裁判。
11 # 茶米过司考 发表于 2015-8-28 18:45
反诉不再限于一审程序中。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法院应当合并审理。在二审程序中提出反诉,双方当事人同意由第二审法院一并审理的,第二审法院可以一并裁判。
10 # RavenMKII 发表于 2015-8-25 15:56
D:反诉与本诉的牵连关系包括:1、基于同一法律关系。2、基于同一事实。3、本诉与反诉之间有因果关系。
9 # 烂梨子苹果 发表于 2015-7-5 23:13
wilbin 2015-4-11 00:14
新司法解释,c项中提反诉一二审都统一规定在法庭辩论终结前。
所以C是正确的
8 # wilbin 发表于 2015-4-11 00:14
新司法解释,c项中提反诉一二审都统一规定在法庭辩论终结前。
7 # 查法律 发表于 2014-9-17 20:15
反诉与本诉的当事人是诉讼地位互换,即由本诉的被告反诉本诉的原告。所以A选项是正确的。
反诉属于诉的合并,将反诉与本诉合并审理,提高诉讼效率,这也就是反诉的意义之所在。因此反诉与本诉必须合并在同一种诉讼程序中进行审理。B选项是正确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34条第3款规定:“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所以,C选项错误。
反诉与本诉之间务必存在牵连关系,这种牵连关系可以是法律上的,也可以是事实上的;存在牵连即可,而不必源于同一法律关系,所以D选项是错误的。
6 # sker7815 发表于 2014-8-21 06:51
反诉与本诉的当事人是诉讼地位互换,即由本诉的被告反诉本诉的原告。所以A选项是正确的。
反诉属于诉的合并,将反诉与本诉合并审理,提高诉讼效率,这也就是反诉的意义之所在。因此反诉与本诉必须合并在同一种诉讼程序中进行审理。B选项是正确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34条第3款规定:“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所以,C选项错误。
反诉与本诉之间务必存在牵连关系,这种牵连关系可以是法律上的,也可以是事实上的;存在牵连即可,而不必源于同一法律关系,所以D选项是错误的。
5 # 77318 发表于 2014-8-4 10:53
  【答案】AB

  【解析】反诉与本诉的当事人是诉讼地位互换,即由本诉的被告反诉本诉的原告。所以A选项是正确的。反诉属于诉的合并,将反诉与本诉合并审理,提高诉讼效率,这也就是反诉的意义之所在。因此反诉与本诉必须合并在同一种诉讼程序中进行审理。B选项是正确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34条第3款规定:“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所以,C选项错误。反诉与本诉之间务必存在牵连关系,这种牵连关系可以是法律上的,也可以是事实上的;存在牵连即可,而不必源于同一法律关系,所以D选项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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