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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957#
[13年司考真题卷三第57题]:甲向乙借款,丙与乙约定以自有房屋担保该笔借款。丙仅将房本交给乙,未按约定办理抵押登记。借款到期后甲无力清偿,丙的房屋被法院另行查封。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乙有权要求丙继续履行担保合同,办理房屋抵押登记
  • 乙有权要求丙以自身全部财产承担担保义务
  • 乙有权要求丙以房屋价值为限承担担保义务
  • 乙有权要求丙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本题有 17 条评论
参考答案: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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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流星4978 发表于 2020-9-12 10:32
david1207 2016-12-13 12:31
A选项错误,因题干交代房屋被法院另行查封,如果请求丙继续履行办理登记的义务,乙的...
16 # 11crzzh 发表于 2018-8-20 10:39
184дA
15 # jspx1215 发表于 2017-6-17 18:26
《物权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
《物权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物权法》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物权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
据此,房屋作为建筑物,丙要设立抵押,首先需要和乙签订书面抵押合同,然后办理抵押登记,如果没有办理抵押登记,则抵押权没有设立,
但依据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区分的原则,此时抵押合同的效力并不会因为抵押权的不设立而受到影响。
本题中在达成担保的合同后,只是向乙交付了房本,但没有办理抵押登记,此时,抵押权并没有设立,但抵押合同依然有效。
此时,由于房屋已经被法院查封,依据上述规定,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不得抵押,这意味着,对于抵押合同而言,不可能再办理抵押登记,
此时,由于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抵押合同不可能再被继续履行不能,此为法律上的履行不能,只能主张其他的违约责任,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故A错误。
由于乙丙之间存在有效的抵押的合同,尽管抵押合同不能实际履行,即不能办理抵押登记了,但是,合同约定的标的物已经被法院查封,此时,乙可以就法院查封的财产主张权利,以满足自己的需要,故C正确。
值得提醒注意的是,如果丙还有其他的债权人,此时,乙对于此房屋没有优先受偿权。题目中乙丙之间的行为,并没有设立担保,但约定了丙以房屋为基础承担责任,尽管乙对于房屋没有优先受偿权,但是,此约定是有效的,丙应当按照约定以房屋为限承担责任,不能以全部财产为基础,故B错误。
在交付房本后,由于丙没有按照约定去办理抵押登记,因此,违反了抵押合同约定的义务,因此,而给乙带来损失的,乙有权请求丙进行损害赔偿,D正确。
14 # david1207 发表于 2016-12-13 12:31
A选项错误,因题干交代房屋被法院另行查封,如果请求丙继续履行办理登记的义务,乙的抵押权无效,所以丙因履行不能够成根本违约。
B选项错误,题干交代丙与乙约定以自由房屋担保该笔借款.此要约真实有效,乙丙均意思表示一致,此担保合同成立有效,丙应按约定,已自有房屋为限承担担保义务。

C选项正确,如上乙丙间的担保合同有效,遂因丙的迟延履行导致法院另行查封此房,造成设立抵押权无效,构成根本违约。但抵押合同的其他义务乙可以请求丙继续履行,可以请求丙承担担保合同中约定的相应义务。

D选项正确,乙有权基于合法有效的担保合同要求丙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的形态可以并用,可以要求丙继续履行加损害赔偿金。
13 # 340299774 发表于 2016-8-23 15:11
合同义务和担保义务还是有区别的,就该题,如果换种说法,丙办理了抵押登记,然后因为不可抗力原因,天降奇火,把丙的房子烧毁了,担保物毁损灭失。此时乙既不能要求丙承担合同义务(因为丙已经履行了合同义务,办理了抵押登记),也不能承担担保义务(因为担保物毁损灭失)。但题干中,丙没有办理抵押登记,没有履行抵押合同义务,构成逾期违约,乙可主张违约责任和损害赔偿责任,担保义务照样是不能承担的,原因一致。
340299774 <SPAN title="2016-8-23 15:02">3&nbsp;秒前</SPAN>
都出现履行不能的情况了,还怎么办理抵押登记,法律不强人所难,A选项错得太明显了。...
12 # 340299774 发表于 2016-8-23 15:02
都出现履行不能的情况了,还怎么办理抵押登记,法律不强人所难,A选项错得太明显了。C选项自始至终感觉表述不严谨,履行担保义务一定是要设立了相应的担保物权,才有相应的担保义务,题中抵押权没有设立,何来担保义务。虽然抵押合同有效,但承担的也是合同义务,与担保义务就无牵连了。不同的法条有不同的功能,像这个题干,不能要求丙承担担保义务,但可以基于抵押合同的逾期违约主张违约责任,同时就房屋价值为限,在本应收回而收不回的借款主张损害赔偿责任,但就是不能承担担保义务,换言之,这担保义务怎么履行?房子封了,担保物没了,合同约定的拿房子做担保,双方又没有新的约定,怎么可以突破房子,以丙的其他财产作为房子的替换品?
11 # micg123 发表于 2015-2-1 20:38
A不对 法院已经查封的不动产想要继续抵押 必须要在查封之前就已经形成抵押权了
10 # 芥末流年 发表于 2014-9-5 15:44
《物权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物权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物权法》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物权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据此,房屋作为建筑物,丙要设立抵押,首先需要和乙签订书面抵押合同,然后办理抵押登记,如果没有办理抵押登记,则抵押权没有设立,但依据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区分的原则,此时抵押合同的效力并不会因为抵押权的不设立而受到影响。本题中在达成担保的合同后,只是向乙交付了房本,但没有办理抵押登记,此时,抵押权并没有设立,但抵押合同依然有效。此时,由于房屋已经被法院查封,依据上述规定,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不得抵押,这意味着,对于抵押合同而言,不可能再办理抵押登记,此时,由于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抵押合同不可能再被继续履行不能,此为法律上的履行不能,只能主张其他的违约责任,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故A错误。由于乙丙之间存在有效的抵押的合同,尽管抵押合同不能实际履行,即不能办理抵押登记了,但是,合同约定的标的物已经被法院查封,此时,乙可以就法院查封的财产主张权利,以满足自己的需要,故C正确。值得提醒注意的是,如果丙还有其他的债权人,此时,乙对于此房屋没有优先受偿权。题目中乙丙之间的行为,并没有设立担保,但约定了丙以房屋为基础承担责任,尽管乙对于房屋没有优先受偿权,但是,此约定是有效的,丙应当按照约定以房屋为限承担责任,不能以全部财产为基础,故B错误。在交付房本后,由于丙没有按照约定去办理抵押登记,因此,违反了抵押合同约定的义务,因此,而给乙带来损失的,乙有权请求丙进行损害赔偿,D正确。
9 # sker7815 发表于 2014-8-20 21:42
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不得抵押 所以a不对
8 # zssbhst 发表于 2014-7-20 17:51
同意AD,A项抵押物经法院查封不能成为抵押标的,因此抵押权不成立,但不影响担保合同的成立,丙应承担缔约过错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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