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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967#
[13年司考真题卷三第47题]:关于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凡是涉外诉讼与我国法院所在地存在一定实际联系的,我国法院都有管辖权,体现了诉讼与法院所在地实际联系原则
  • 当事人在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前提下,可以约定各类涉外民事案件的管辖法院,体现了尊重当事人原则
  •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与其他民事主体的合同纠纷,专属我国法院管辖,体现了维护国家主权原则
  • 重大的涉外案件由中级以上级别的法院管辖,体现了便于当事人诉讼原则
  
本题有 11 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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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清风雪 发表于 2018-9-8 18:29
A诉讼与法院实际联系原则
B协议管辖的适用范围限于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C民事诉讼法的对人效力
D保证各级法院负担的均衡
10 # jspx1215 发表于 2017-6-17 07:20
诉讼与法院所在地实际联系原则,是我国涉外民事诉讼确定管辖时的一项基本原则。例如,涉外民事诉讼中的牵连管辖就是体现了该项原则。《民事诉讼法》第265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或者诉讼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有代表机构,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侵权行为地或者代表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A选项是正确的。
关于B选项,涉外民事诉讼的协议管辖并无特别规定,应当适用国内诉讼协议管辖的一般规定。《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可见,B选项中,“约定各类涉外民事案件的管辖法院”的表述是错误的。
《民事诉讼法》第266条规定:“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履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管辖。”可见,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与其他民事主体的合同纠纷,并不等同于履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而发生的纠纷,未必专属我国法院管辖。C选项是错误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8条之规定,重大涉外案件由中级以上级别的法院管辖;但是,这并非体现了便于当事人诉讼的原则,而是基于重大涉外案件的重要影响,才提高了一审法院的管辖级别。因此,D选项是错误的。
9 # 芥末流年 发表于 2014-9-5 15:19
诉讼与法院所在地实际联系原则,是我国涉外民事诉讼确定管辖时的一项基本原则。例如,涉外民事诉讼中的牵连管辖就是体现了该项原则。《民事诉讼法》第265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或者诉讼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有代表机构,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侵权行为地或者代表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A选项是正确的。关于B选项,涉外民事诉讼的协议管辖并无特别规定,应当适用国内诉讼协议管辖的一般规定。《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可见,B选项中,“约定各类涉外民事案件的管辖法院”的表述是错误的。《民事诉讼法》第266条规定:“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履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管辖。”可见,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与其他民事主体的合同纠纷,并不等同于履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而发生的纠纷,未必专属我国法院管辖。C选项是错误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8条之规定,重大涉外案件由中级以上级别的法院管辖;但是,这并非体现了便于当事人诉讼的原则,而是基于重大涉外案件的重要影响,才提高了一审法院的管辖级别。因此,D选项是错误的。
8 # QZM-1205 发表于 2014-9-5 13:54
选项A正确。我国民事诉讼法确定的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权原则包括:(1)诉讼与法院所在地实际联系原则;(2)尊重当事人原则;(3)维护国家主权原则。其中诉讼与法院所在地实际联系原则指凡是诉讼与我国法院所在地存在一定实际联系的,我国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选项B错误。尊重当事人原则,指无论当事人一方是否为中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前提下,都可以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管辖。 选项C错误。维护国家主权原则,指司法管辖权是国家主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涉外民事诉讼案件行使专属管辖权,充分体现了维护国家主权的原则。在我国境内成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我国的企业法人,应当适用我国的民事诉讼法,体现了民事诉讼法的对人效力
而不是维护国家主权原则。
7 # sker7815 发表于 2014-8-20 20:30
B中可以约定各类涉外民事案件中的各类不正确,法律只规定合同纠分等部分可以约定。
C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也是中国法人,是对中国法人的效力,国家主权针对的是涉外案件的专属管管辖问题。
6 # 十八和谐客 发表于 2014-8-4 22:16
选项A正确。我国民事诉讼法确定的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权原则包括:(1)诉讼与法院所在地实际联系原则;(2)尊重当事人原则;(3)维护国家主权原则。其中诉讼与法院所在地实际联系原则指凡是诉讼与我国法院所在地存在一定实际联系的,我国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选项B错误。尊重当事人原则,指无论当事人一方是否为中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前提下,都可以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管辖。 选项C错误。维护国家主权原则,指司法管辖权是国家主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涉外民事诉讼案件行使专属管辖权,充分体现了维护国家主权的原则。在我国境内成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我国的企业法人,应当适用我国的民事诉讼法,体现了民事诉讼法的对人效力
而不是维护国家主权原则。
5 # hbhuangzhiguo 发表于 2014-6-5 23:29
B中可以约定各类涉外民事案件中的各类不正确,法律只规定合同纠分等部分可以约定。
4 # hbhuangzhiguo 发表于 2014-5-31 22:56
C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也是中国法人,是对中国法人的效力,国家主权针对的是涉外案件的专属管管辖问题。
3 # 水的海洋 发表于 2014-5-19 18:05
C---A
2 # youli4 发表于 2014-3-25 21:05
维护国家主权原则,指司法管辖权是国家主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涉外民事诉讼案件行使专属管辖权,充分体现了维护国家主权的原则。在我国境内成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我国的企业法人,应当适用我国的民事诉讼法,体现了民事诉讼法的对人效力而不是维护国家主权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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