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试卷三 » 2013年真题 » 分年真题 » #25999 题目内容及评论
25999#
[13年司考真题卷三第15题]:李某用100元从甲商场购买一只电热壶,使用时因漏电致李某手臂灼伤,花去医药费500元。经查该电热壶是乙厂生产的。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 李某可直接起诉乙厂要求其赔偿500元损失
  • 根据合同相对性原理,李某只能要求甲商场赔偿500元损失
  • 如李某起诉甲商场,则甲商场的赔偿范围以100元为限
  • 李某只能要求甲商场更换电热壶,500元损失则只能要求乙厂承担
  
本题有 3 条评论
参考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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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jspx1215 发表于 2017-6-15 17:36
《侵权责任法》第43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本题中,漏电致人损伤属于本条中的产品缺陷,所以李某可要求乙厂,也可要求甲商场赔偿。所以A正确,BCD错误。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A。
2 # xxg0635 发表于 2014-5-6 10:58
《侵权责任法》第43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
1 # 水的海洋 发表于 2014-4-21 21:00
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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