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试卷三 » 2013年真题 » 分年真题 » #26013 题目内容及评论
26013#
[13年司考真题卷三第1题]:兹有四个事例:①张某驾车违章发生交通事故致搭车的李某残疾;②唐某参加王某组织的自助登山活动因雪崩死亡;③吴某与人打赌举重物因用力过猛致残;④何某心情不好邀好友郑某喝酒,郑某畅饮后驾车撞树致死。根据公平正义的法治理念和民法有关规定,下列哪一观点可以成立?
  • ①张某与李某未形成民事法律关系合意,如让张某承担赔偿责任,是惩善扬恶,显属不当
  • ②唐某应自担风险,如让王某承担赔偿责任,有违公平
  • ③吴某有完整意思能力,其自担损失,是非清楚
  • ④何某虽有召集但未劝酒,无需承担责任,方能兼顾法理与情理
  
本题有 29 条评论
参考答案:B
您的答案:
答案解析: 您需要[登陆]或[注册]以后才可以查看本题详细解析
答案投票:您认为题库提供的答案及解析正确吗?请在下面认真投票哦!
61
44
66
详细评论内容
29 # D402346542 发表于 2017-8-30 08:45
ǖ
28 # 岳汇川 发表于 2017-8-26 08:58
张妍2008 2015-5-28 11:29
这题真难
不是难,是低级
27 # jspx1215 发表于 2017-6-13 16:29
D作为召集喝酒的人何某,应有规劝和阻止的义务。
实践中,人民法院一般根据公平原则判决召集喝酒者或者同桌者承担适当赔偿责任。
26 # jspx1215 发表于 2017-6-13 16:26
吴某与人打赌举重物,虽然吴某有完整的意思能力,发生用力过猛致残后果主要由其负担。但是,与其打赌之人应预见到与吴某打赌可能导致吴某致残受伤的结果而仍与吴某打赌,应承担吴某致残的部分责任
25 # jspx1215 发表于 2017-6-13 16:14
B.侵权责任法低29条规定,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b属于不可抗力,所以不担责,
24 # jspx1215 发表于 2017-6-13 16:13
A:张某和李某之间搭便车的约定是好意施惠关系,不成立合同关系,张某无须承担违约责任。但好意施惠关系不排除侵权之债的成立,张某违章驾驶致使李某遭受损害,当然构成侵权,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3 # xhl_mj 发表于 2016-7-18 20:13
22 # 淮扬子 发表于 2016-1-23 19:47
这题给跪了
21 # cjxhxl001188 发表于 2015-9-4 10:24
请教为何B成立,而C不对??请教各位指点一二!不理解!不理解!
20 # RavenMKII 发表于 2015-8-24 21:34
A:张某和李某之间搭便车的约定是好意施惠关系,不成立合同关系,张某无须承担违约责任。但好意施惠关系不排除侵权之债的成立,张某违章驾驶致使李某遭受损害,当然构成侵权,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点击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