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甲绑架幼女乙后,向其父勒索财物。乙父佯装不管乙安危,甲只好将乙送回。甲虽未能成功勒索财物,但仍成立绑架罪既遂
- 甲抢夺乙价值1万元项链时,乙紧抓不放,甲只抢得半条项链。甲逃走60余米后,觉得半条项链无用而扔掉。甲的行为未得逞,成立抢夺罪未遂
- 乙欲盗汽车,向甲借得盗车钥匙。乙盗车时发现该钥匙不管用,遂用其他工具盗得汽车。乙属于盗窃罪既遂,甲属于盗窃罪未遂
- 甲在珠宝柜台偷拿一枚钻戒后迅速逃离,慌乱中在商场内摔倒。保安扶起甲后发现其盗窃行为并将其控制。甲未能离开商场,属于盗窃罪未遂
C选项,从题干上看不出甲乙共同故意的边界,按照没有交代就是没有的原则,因为甲和乙是共同犯罪,所以一人既遂全体既遂,乙是盗窃罪既遂,甲也应是盗窃罪既遂。换句话说,因为甲没有明确说钥匙打不开就不要再继续盗窃了,所以乙并非实行过限,乙之后的盗窃行为甲仍需负责;如果题目明确交代,在盗窃之前甲乙曾有过约定,如果钥匙不能用就别继续了,此时出现钥匙不能用乙仍继续盗窃,才属于过限行为,甲对过限行为不承担责任,甲构成盗窃罪未遂。
A.甲构成盗窃罪,入户盗窃是法定的从重处罚情节
B.丙不构成犯罪,因为客观上没能为甲提供实质的帮助
C.即便甲未使用丙提供的图纸,丙也构成盗窃罪的共犯
D.甲、丙构成盗窃罪的共犯,甲是主犯,丙是帮助犯
【答案】CD。A 项,入户盗窃不是法定的从重处罚情节,入户抢劫才是法定的从重处罚情节;B 项,丙为甲绘制了地图,虽然没有实际使用,但丙的帮助行为使得甲盗窃时,心理上更为从容,丙的精神帮助行为仍然存在。因此,丙属于盗窃罪的帮助犯,而且是犯罪既遂;C 项,根据上述分析,正确;D 项,甲和丙构成盗窃罪的共犯,甲是实行犯(正犯),当然是主犯,丙只是起到了帮助作用,自然是帮助犯,从犯。
选项B错误。犯罪既遂是以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是否符合某一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为标准,不是以行为人的主观目的是否实现为标准。甲已经抢得半条项链,因而已构成抢夺罪的既遂。
选项C正确。乙欲盗汽车,向甲借得盗车钥匙,在乙盗车时发现该钥匙不管用,他们的共同犯罪就构成未遂。此后,乙用其他工具盗得汽车,构成既遂,但是此后的既遂与甲没有关系,因而甲仍然构成未遂。
选项D错误。盗窃罪如果是以小件物品为目标,只要是行为人将被盗的物品抓在手上、塞进兜里、打进包里,就成立既遂,而不是以行为是否逃脱控制为目标。因此,甲虽未能离开商场,但仍属于盗窃罪的既遂。
部分实行全部责任适用简单共犯——都是实行犯,不完全适用复杂共犯——只有参与犯罪的人对犯罪结果提供了援引力、帮助力时,才对结果负责。本题甲的钥匙不能用(意志以外的原因),对犯罪结果没有提供帮助力。乙用另外的方法单独实施了犯罪,,故C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