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第六章 票据法 » 商法 » #2617 题目内容及评论
2617#
依票据法原理,票据被称为无因证券,其含义是指什么?
  • 取得票据无需合法原因
  • 转让票据须以向受让方交付票据为先决条件
  • 占有票据即能行使票据权利,不问占有原因和资金关系
  • 当事人发行、转让、背书等票据行为须依法定形式进行
  
本题有 3 条评论
参考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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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jeury2010 发表于 2013-6-28 05:03
票据关系一经形成即与基础关系相分离。基础关系是否存在,是否有效,对票据关系都不产生影响
2 # jeury2010 发表于 2013-6-28 05:03
票据上权利义务关系的成立,并不以原因关系的成立和有效为前提,票据关系与其原因关系各自独立,这就是票据的无因性。票据的基础关系有三种,原因关系、资金关系、票据预约
1 # jeury2010 发表于 2013-6-28 05:01
票据法上的法律关系只是单纯的金钱支付关系,至于这种支付关系的原因,权利人无说明的义务,义务人也无审查的权利。即使这种原因关系无效,对票据关系也不发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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