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项:我国现行宪法的规定,县、市、市辖区部分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由“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
C项:经济特区不属于地方制度;
D项:行政区域划分制度包括行政区域划分的“机关”、“原则”、“程序”以及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的处理”等内容。
A项 不同区域所实行的不同地方制度,可将我国的行政区划分为:(1)普通行政区划;(2)民族自治地方区划;(3)特别行政区划。
选项A错误。从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上看,除民族区域自治和特别行政区两种地方制度外,我国还有普通的省、县、乡行政区域。
选项B错误。《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管理的规定》第5条规定,县、市、市辖区的部分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批准变更时,同时报送民政部备案。乡、民族乡、镇的设立、撤销、更名和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驻地的迁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
选项C错误。根据不同区域所实行的不同地方制度,可将我国行政区划分为:普通行政区划、民族自治地方区划和特别行政区划三种,不包括经济特区。
选项D正确。从内容上看,行政区域划分制度包括行政区域划分的机关、原则、程序以及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的处理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