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试卷三 » 2014年真题 » 分年真题 » #27341 题目内容及评论
27341#
85.甲诉乙返还10万元借款。胜诉后进入执行程序,乙表示自己没有现金,只有一枚祖传玉石可抵债。法院经过调解,说服甲接受玉石抵债,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并当即交付了玉石。后甲发现此玉石为赝品,价值不足千元,遂申请法院恢复执行。关于执行和解,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法院不应在执行中劝说甲接受玉石抵债
  • 由于和解协议已经即时履行,法院无须再将和解协议记入笔录
  • 由于和解协议已经即时履行,法院可裁定执行中止
  • 法院应恢复执行
  
本题有 4 条评论
参考答案: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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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RavenMKII 发表于 2015-8-25 23:13
B:执行和解协议原则上书面,口头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的,应当将和解协议的内容记入笔录,并由双方签名或盖章。
D:因欺诈、胁迫而达成的执行和解协议,随时发现,随时可以申请恢复执行。
3 # surprisezz 发表于 2015-5-13 19:13
都履行完毕,结案处理了,d选项好恢复执行,笑话
2 # surprisezz 发表于 2015-5-13 18:45
都履行完毕,结案处理了,d选项好恢复执行,笑话
1 # 123东东123 发表于 2015-2-28 13:47
选项A正确。执行和解,是指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自愿协商,达成协议,并经人民法院审查批准后,结束执行程序的行为。因此,执行和解是当事人处分自己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的行为,法院不应在执行中劝说甲接受玉石抵债。

选项B错误。《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第一款规定,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选项C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八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达成的和解协议合法有效并已履行完毕的,人民法院作执行结案处理。

选项D正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第二款规定,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本题中,甲是因受欺诈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应根据甲的申请恢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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