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试卷二 » 2014年真题 » 分年真题 » #27436 题目内容及评论
27436#
甲在强制戒毒所戒毒时,无法抗拒毒瘾,设法逃出戒毒所。甲径直到毒贩陈某家,以赊账方式买了少量毒品过瘾。后甲逃往乡下,告知朋友乙详情,请乙收留。学法网微信号(xuefa5)司考必备!乙让甲住下(事实一)。甲对陈某的毒品动起了歪脑筋,探知陈某将毒品藏在厨房灶膛内。某夜,甲先用毒包子毒死陈某的2条看门狗(价值6000元),然后翻进陈某院墙,从厨房灶膛拿走陈某50克纯冰毒(事实二)。甲拿出40克冰毒,让乙将40克冰毒和80克其他物质混合,冒充120克纯冰毒卖出(事实三)。90.关于事实二的判断,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甲翻墙入院从厨房取走毒品的行为,属于入户盗窃
  • 甲进入陈某厨房的行为触犯非法侵入住宅罪
  • 甲毒死陈某看门狗的行为是盗窃预备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想象竞合
  • 对甲盗窃50克冰毒的行为,应以盗窃罪论处,根据盗窃情节轻重量刑
  
本题有 5 条评论
参考答案: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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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icdiw 发表于 2016-7-5 09:16
4 # icdiw 发表于 2016-7-5 09:14
3 # RavenMKII 发表于 2015-8-11 19:32
B:入户盗窃的”入户“本身触犯非法侵入住宅罪,只是与盗窃罪之间属于吸收犯,最后只成立盗窃罪。
2 # Bigkales 发表于 2015-6-24 11:45
属于一个行为触犯数个罪名的情形,构成想象竞合犯,那什么是法条竞合?
想象竞合是指行为人实施一个犯罪行为,其犯罪结果侵害两个或两个以上权益,触犯两个或两个以上罪名。有两个法益吗?告诉我,保证不打死你!
1 # greroyaltwy 发表于 2015-2-17 22:52
【考点】盗窃罪、非法侵入住宅罪

【解析】选项A正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第三条第二款规定,非法进入供他人家庭生活、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盗窃的,应当认定为"入户盗窃"。本案中,甲翻墙入院从厨房取走毒品,完全符合这一规定,甲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入户盗窃。

选项B正确。住宅是人们日常生活使用的场所,不仅包括卧室,而且包括厨房等其他生活场所,因而甲进入陈某厨房的行为触犯非法侵入住宅罪。

选项C正确。《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成立故意毁坏财物罪。据此可知,甲毒死陈某的两条看门狗的行为侵犯了陈某对这两条看门狗的财产性权利,且这两条狗价值较大,符合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构成要件。而毒死狗为实施盗窃创造了条件,属于盗窃罪的预备,属于一个行为触犯数个罪名的情形,构成想象竞合犯。

选项D正确。《全国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规定,盗窃、抢劫毒品的,应当分别以盗窃罪或者抢劫罪定罪。认定盗窃犯罪数额,可以参考当地毒品非法交易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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