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试卷二 » 2014年真题 » 分年真题 » #27477 题目内容及评论
27477#
50.甲市乙县法院强制执行生效民事判决时执行了案外人李某的财产且无法执行回转。李某向乙县法院申请国家赔偿,遭到拒绝后申请甲市中级法院赔偿委员会作出赔偿决定。赔偿委员会适用质证程序审理。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乙县法院申请不公开质证,赔偿委员会应当予以准许
  • 李某对乙县法院主张的不利于自己的事实,既未表示承认也未否认的,即视为对该项事实的承认
  • 赔偿委员会根据李某的申请调取的证据,作为李某提供的证据进行质证
  • 赔偿委员会应当对质证活动进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
  
本题有 4 条评论
参考答案:C
您的答案:
答案解析: 您需要[登陆]或[注册]以后才可以查看本题详细解析
答案投票:您认为题库提供的答案及解析正确吗?请在下面认真投票哦!
12
6
6
详细评论内容
4 # nnsfks2017 发表于 2017-8-22 03:03
做题过程就是从正常人变成疯子的过程
3 # xinzhizhu8810 发表于 2017-8-15 21:24
一会儿又是应该录音录像,一会儿又是有条件的才录音录像。。。。为了记这个还要伤害一下脑细胞吗?
2 # jspx1215 发表于 2017-7-10 11:35
【考点】司法赔偿程序

【解析】选项A错误。《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适用质证程序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的规定》第三条规定,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质证应当公开进行。赔偿请求人或者赔偿义务机关申请不公开质证,对方同意的,赔偿委员会可以不公开质证。据此可知,乙县法院申请不公开质证,在征得李某的同意之后,赔偿委员会才可以不公开质证。

选项B错误。《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适用质证程序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的规定》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赔偿请求人或者赔偿义务机关对对方主张的不利于自己的事实,在质证中明确表示承认的,对方无需举证;既未表示承认也未否认,经审判员询问并释明法律后果后,其仍不作明确表示的,视为对该项事实的承认。据此可知,李某对乙县法院主张的不利于自己的事实,既未表示承认也未否认的,不能直接视为对该项事实的承认。

选项C正确。《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适用质证程序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的规定》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赔偿委员会根据赔偿请求人申请调取的证据,作为赔偿请求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质证。

选项D错误。《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适用质证程序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的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具备条件的,赔偿委员会可以对质证活动进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据此可知,赔偿委员会只有在具备条件时可以对质证活动进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而不是应当录音录像。
1 # greroyaltwy 发表于 2015-2-12 07:13
【考点】司法赔偿程序

【解析】选项A错误。《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适用质证程序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的规定》第三条规定,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质证应当公开进行。赔偿请求人或者赔偿义务机关申请不公开质证,对方同意的,赔偿委员会可以不公开质证。据此可知,乙县法院申请不公开质证,在征得李某的同意之后,赔偿委员会才可以不公开质证。

选项B错误。《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适用质证程序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的规定》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赔偿请求人或者赔偿义务机关对对方主张的不利于自己的事实,在质证中明确表示承认的,对方无需举证;既未表示承认也未否认,经审判员询问并释明法律后果后,其仍不作明确表示的,视为对该项事实的承认。据此可知,李某对乙县法院主张的不利于自己的事实,既未表示承认也未否认的,不能直接视为对该项事实的承认。

选项C正确。《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适用质证程序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的规定》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赔偿委员会根据赔偿请求人申请调取的证据,作为赔偿请求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质证。

选项D错误。《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适用质证程序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的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具备条件的,赔偿委员会可以对质证活动进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据此可知,赔偿委员会只有在具备条件时可以对质证活动进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而不是应当录音录像。
点击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