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试卷二 » 2014年真题 » 分年真题 » #27512 题目内容及评论
27512#
15.关于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的判断,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甲的父亲乙身患绝症,痛苦不堪。甲根据乙的请求,给乙注射过量镇定剂致乙死亡。乙的同意是真实的,对甲的行为不应以故意杀人罪论处
  • 甲因口角,捅乙数刀,乙死亡。如甲不顾乙的死伤,则应按实际造成的死亡结果认定甲构成故意杀人罪,因为死亡与伤害结果都在甲的犯意之内
  • 甲谎称乙的女儿丙需要移植肾脏,让乙捐肾给丙。乙同意,但甲将乙的肾脏摘出后移植给丁。因乙同意捐献肾脏,甲的行为不成立故意伤害罪
  • 甲征得乙(17周岁)的同意,将乙的左肾摘出,移植给乙崇拜的歌星。乙的同意有效,甲的行为不成立故意伤害罪
  
本题有 3 条评论
参考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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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支曌 发表于 2016-6-10 2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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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蚂蚁baby 发表于 2015-3-25 16:35
vomattor 2014-11-24 17:40
B项:故意伤害罪与故意杀人罪的界限:主观上是否具有杀人的故意,通过考察客观事实来...
1 # vomattor 发表于 2014-11-24 17:40
B项:故意伤害罪与故意杀人罪的界限:主观上是否具有杀人的故意,通过考察客观事实来认定。对于使用枪支、匕首等凶器行凶,打击他人致命部位,放任他人死亡并造成死亡结果的,通常可以认定为故意杀人罪。B项中,如甲不顾乙的死伤,使用刀具行凶,可以认为死亡与伤害的结果都是在甲的犯意之内,甲成立故意杀人罪。所以,B项正确。
A项:甲的行属于为积极安乐死的行为。安乐死,通常是指为免除患有不治之症、濒临死亡患者的痛苦,受患者嘱托而使其无痛苦地死亡。积极安乐死,是指为了免除患者的痛苦,而提前结束其生命的方法。我国法律尚未认可积极安乐死,因此,实施积极安乐死的行为,仍然构成故意杀人罪。所以,A项错误。
CD项:根据《刑法》第234条之一第2款的规定:“未经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的器官,或者强迫、欺骗他人捐献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C项中甲欺骗乙捐献器官,符合本条的规定,构成故意伤害罪。D项中甲摘取未成年人的器官,即使征得未成年人的同意,也构成故意伤害罪。所以,C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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