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试卷二 » 2015年真题 » 分年真题 » #28671 题目内容及评论
28671#
甲与乙(女)2012年开始同居,生有一子丙。甲、乙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但以夫妻名义自居,周围群众公认二人是夫妻。对甲的行为,下列哪些分析是正确的?
  • 甲长期虐待乙的,构成虐待罪
  • 甲伤害丙(致丙轻伤)时,乙不阻止的,乙构成不作为的故意伤害罪
  • 甲如与丁(女)领取结婚证后,不再与乙同居,也不抚养丙的,可能构成遗弃罪
  • 甲如与丁领取结婚证后,不再与乙同居,某日采用暴力强行与乙性交的,构成强奸罪
  
本题有 3 条评论
参考答案:A,B,C,D
您的答案:
答案解析: 您需要[登陆]或[注册]以后才可以查看本题详细解析
答案投票:您认为题库提供的答案及解析正确吗?请在下面认真投票哦!
14
2
3
详细评论内容
3 # libr1989 发表于 2017-11-28 10:35
选项C正确。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因此,甲拒绝抚养年幼的丙,可能构成遗弃罪。
2 # Reborn_s 发表于 2017-9-5 09:06
我国已不承认事实婚姻,为什么甲和乙还是家庭成员啊
1 # 17865185186a 发表于 2017-7-9 17:23
遗弃罪不是要求抽象的危险吗…为什么还能构成遗弃罪啊…O_o
点击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