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院电话通知当事人开庭是错误的
- 孙华以法院未传票通知其开庭即缺席判决为由,提出再审申请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 孙华应向二审法院提出再审申请,而不可向原一审法院申请再审
- 法院裁定再审,未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是错误的
都说电话通知了,然后孙华 【无故】 未到庭,,, 说明电话已经打通了!!
只要是说中文的都知道无故是什么意思, 电话没打通能说无故没出庭吗??
法院卖的一脸好萌,明明知道电话没打通,然后说孙“无故”未出庭?
B选项扯淡!
一审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电话通知双方当事人开庭,题中没有告知...
B选项扯淡!
一审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电话通知双方当事人开庭,题中没有告知电话没有打通的情况,所以意思很明白,法院成功的用电话通知了双方开庭,双方也都知道了,
但是被告没来,所以可以进行缺席判决!!!
《民诉解释》第二百六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以简便方式送达的开庭通知,未经当事人确认或者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当事人已经收到的,人民法院不得缺席判决。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十)项的规定,当事人以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为由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这个解释上也说了,简易程序可以以简便方式送达开庭通知,
意味着不用必须送纸质的开庭传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