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试卷三 » 2015年真题 » 分年真题 » #28809 题目内容及评论
28809#
甲的儿子乙(8岁)因遗嘱继承了祖父遗产10万元。某日,乙玩耍时将另一小朋友丙的眼睛划伤。丙的监护人要求甲承担赔偿责任2万元。后法院查明,甲已尽到监护职责。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因乙的财产足以赔偿丙,故不需用甲的财产赔偿
  • 甲已尽到监护职责,无需承担侵权责任
  • 用乙的财产向丙赔偿,乙赔偿后可在甲应承担的份额内向甲追偿
  • 应由甲直接赔偿,否则会损害被监护人乙的利益
  
本题有 1 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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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libr1989 发表于 2017-11-24 15:18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据此可知,甲尽到了监护职责,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而非免除其侵权责任。另外,因乙的财产足以赔偿丙,故不再需要用甲的财产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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