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乙公司2月20日电属于有效承诺
- 甲公司2月21日电因添加了新的条件,且新条件未被乙公司明示接受,故合同未成立
- 根据公约的规定,缄默不构成有效承诺,因此,乙公司在2月22日后未再理会甲公司,导致合同不成立
- 合同已经成立,乙公司不履约属违约行为
問題是是不是 實質性變更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实质性变更和非实质性变更难区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