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货物的价格;
(2)货物的品质和数量;
(3)付款,主要包括付款时间、地点、支付手段(货币或票据)和支付方式 (信用证或托收或汇付);
(4)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5)赔偿责任的范围,如违约金或赔偿金的计算与支付;
(6)争议的解决。
承诺必须与要约的内容完全一致。即承诺必须是无条件地接受要约的所有条件。据此,凡是第三者对要约人所作的“承诺”;凡是超过规定时间的承诺,(有的也叫“迟到的承诺”);凡是内容与要约不相一致的承诺,都不是有效的承诺,而是一项新的要约或反要约,必须经原要约人承诺后才能成立合同。
2要约与反要约编辑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反要约是指受要约人将原要约的内容加以扩张、限制或变更后而予以接受的行为。
可以把反要约理解为新的要约。我国合同法将受要约人对原要约内容的变更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实质性变更,二是非实质性变更。前者属于反要约,后者则要根据情况,可能性是反要约,也可能是承诺
(1)货物的价格;
(2)货物的品质和数量;
(3)付款,主要包括付款时间、地点、支付手段(货币或票据)和支付方式 (信用证或托收或汇付);
(4)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5)赔偿责任的范围,如违约金或赔偿金的计算与支付;
(6)争议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