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郑飞诉万雷侵权纠纷一案,虽不属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案件,但双方当事人约定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法院同意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双方当事人通知了开庭时间(双方当事人均未回复)。开庭时被告万雷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法院作出了缺席判决。送达判决书时法院通过各种方式均未联系上万雷,遂采取了公告送达方式送达了判决书。对此,法院下列的哪些行为是违法的?( )
- 同意双方当事人的约定,适用简易程序对案件进行审理
- 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双方当事人通知开庭时间
- 作出缺席判决
- 采取公告方式送达判决书
本题有 0 条评论
参考答案:C,D
您的答案:
答案解析:
您需要[
登陆]或[
注册]以后才可以查看本题详细解析
答案投票:您认为题库提供的答案及解析正确吗?请在下面认真投票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