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试卷三 » 2016年真题 » 分年真题 » #30365 题目内容及评论
30365#
精神病人姜某冲入向阳幼儿园将入托的小明打伤,小明的父母与姜某的监护人朱某及向阳幼儿园协商赔偿事宜无果,拟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本案当事人的确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姜某是被告,朱某是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 姜某与朱某是共同被告,向阳幼儿园是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 向阳幼儿园与姜某是共同被告
  • 姜某、朱某、向阳幼儿园是共同被告
  
本题有 1 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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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陆浩然 发表于 2017-8-5 23:33
根据法律规定幼儿机构在侵权行为中承担补充责任,而非与本案的处理结果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因此不能作为无独第三人,而作为共同被告;被监护人造成他人侵害的,其与监护人作为共同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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