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第二章 法的运行 » 法理学 » #304 题目内容及评论
304#
下列解释哪些属于正式解释?
  •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对省级人大常委会提出的法律问题的答复
  • 国家技术监督局对《产品质量法》中所规定的“违法所得”的确定和计算方法所做的解释
  • 某省人大常委会对该省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某地方性法规所作的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对尽了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丧偶女婿是否有继承权的解释
  
本题有 28 条评论
参考答案: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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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不服请上诉 发表于 2017-12-28 09:49
红鼻子老朱 2011-7-12 17:09
正式解释是指由有权解释法律的国家机关对法律所作的解释,又称“有权解释”,是“非...
我觉得大家的知识普及的很好,但是并不能解释A项的正确性啊,A不符合任何一项正式解释的情况啊
27 # abc0123456789 发表于 2016-10-10 12:40
当代中国的法律解释体制:“一元多级”
1.一元:法律解释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多级:除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法律解释外还存在着其他类型的法定法律解释
(1)凡属于法院审判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法令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进行解释。凡属于检察院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法令的问题——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解释如果有原则性的分歧——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解释或决定。
(2)不属于审判和检察工作中的其他法律、法令如何具体应用的问题——国务院及主管部门进行解释。
(3)凡属于地方性法规条文本身需要进一步明确界限或作补充规定的——制定法规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进行解释或作出规定。凡属于地方性法规如何具体应用的问题——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主管部门进行解释。
26 # sker7815 发表于 2014-5-30 10:13
当代中国的法律解释体制:“一元多级”
1.一元:法律解释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多级:除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法律解释外还存在着其他类型的法定法律解释
(1)凡属于法院审判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法令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进行解释。凡属于检察院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法令的问题——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解释如果有原则性的分歧——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解释或决定。
(2)不属于审判和检察工作中的其他法律、法令如何具体应用的问题——国务院及主管部门进行解释。
(3)凡属于地方性法规条文本身需要进一步明确界限或作补充规定的——制定法规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进行解释或作出规定。凡属于地方性法规如何具体应用的问题——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主管部门进行解释。
25 # 满树伟 发表于 2013-2-13 22:24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简称“全国人大法工委”,也可简称人大法工委,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下设的工作委员会之一。与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不是同一机构主要职责:

受委员长会议委托,主要从事立法,修法,废止法律等方面研究工作和常委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法工委对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法律建议分类分析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共承办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196件,共分为三大类:
关于立法的建议181件,涉及七大类,39个立法项目,其中,关于宪法及其相关法的建议32件,关于民事法律方面的建议19件,关于行政法律方面的建议31件,关于经济法律方面的建议8件,关于社会法律方面的建议9件,关于完善刑法的建议38件,关于完善诉讼和非诉讼制度的建议44件。
关于立法解释的建议9件。
关于提请备案审查和其他工作的建议5件。
所以本题答案正确。
24 # 285229692 发表于 2012-8-12 15:08
又是广义和狭义之争。
23 # lawerhero 发表于 2012-8-9 21:59
三、当代中国的法律解释体制:“一元多级”
1.一元:法律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多级:除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法律解释外还存在着其他类型的法定法律解释
(1)凡属于法院审判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法令的问题,由最高人民法院进行解释。凡属于检察院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法令的问题,由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解释如果有原则性的分歧,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解释或决定。
(2)不属于审判和检察工作中的其他法律、法令如何具体应用的问题,由国务院及主管部门进行解释。
(3)凡属于地方性法规条文本身需要进一步明确界限或作补充规定的,由制定法规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进行解释或作出规定。凡属于地方性法规如何具体应用的问题,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主管部门进行解释。

正式解释是指由有权解释法律的国家机关对法律所作的解释,又称“有权解释”,是“非正式解释”的对称。这种解释具有法律效力。
正式解释又可分为立法解释,司法解释,行政解释。   立法解释。从狭义上说,立法解释专指国家立法机关对法律所做的解释;从广义上说,则泛指所有依法有权制定法律、法规的国家机关或其授权机关,对自己制定的法律、法规进行的解释。这里所说的法律解释是广义的。
它包括: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宪法的解释,以及对需要进一步明确界限或补充规定的法律的解释;国务院及其主管部门对自己制定的需要进一步明确界限或作补充规定的行政法规的解释;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其他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地方人大常委会对自己制定的需要进一步明确界限或作补充规定的地方性法规的解释。   

行政解释。行政解释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依法行使职权时,对有关法律、法规如何具体应用问题所做的解释。它有两种情况:国务院及其主管部门对不属于审判和检察工作中的其他法律如何具体应用问题所做的解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对地方性法规如何具体应用的问题所做的解释。   

司法解释。司法解释是指国家最高司法机关在适用法律、法规的过程中,对如何具体应用法律、法规的问题所做的解释。它包括:审判解释;检察解释和审判、检察联合解释
22 # benjinmin 发表于 2012-7-5 09:14
法制工作委员会是什么东东 啊?
21 # DIZHENG 发表于 2011-8-1 15:32
答案正确
红鼻子老朱 2011年07月12日 17:09:57
正式解释是指由有权解释法律的国家机关对法律所作的解释,又称“有权解释”,是“非...
20 # 红鼻子老朱 发表于 2011-7-12 17:09
正式解释是指由有权解释法律的国家机关对法律所作的解释,又称“有权解释”,是“非正式解释”的对称。这种解释具有法律效力。正式解释又可分为立法解释,司法解释,行政解释。   立法解释。从狭义上说,立法解释专指国家立法机关对法律所做的解释;从广义上说,则泛指所有依法有权制定法律、法规的国家机关或其授权机关,对自己制定的法律、法规进行的解释。这里所说的法律解释是广义的。它包括: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宪法的解释,以及对需要进一步明确界限或补充规定的法律的解释;国务院及其主管部门对自己制定的需要进一步明确界限或作补充规定的行政法规的解释;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其他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地方人大常委会对自己制定的需要进一步明确界限或作补充规定的地方性法规的解释。   行政解释。行政解释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依法行使职权时,对有关法律、法规如何具体应用问题所做的解释。它有两种情况:国务院及其主管部门对不属于审判和检察工作中的其他法律如何具体应用问题所做的解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对地方性法规如何具体应用的问题所做的解释。   司法解释。司法解释是指国家最高司法机关在适用法律、法规的过程中,对如何具体应用法律、法规的问题所做的解释。它包括:审判解释;检察解释和审判、检察联合解释
19 # lijinboli 发表于 2011-6-30 15:21
AB都不应该对。因为法工委而不是常委会,不能混淆。B项无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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