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试卷二 » 2016年真题 » 分年真题 » #30451 题目内容及评论
30451#
某县公安局于2012年5月25日以方某涉嫌合同诈骗罪将其刑事拘留,同年6月26日取保候审,8月11日检察院决定批准逮捕方某。2013年5月11日,法院以指控依据不足为由判决方某无罪,方某被释放。2014年3月2日方某申请国家赔偿。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县公安局为赔偿义务机关
  • 赔偿义务机关可就赔偿方式和数额与方某协商,但不得就赔偿项目进行协商
  • 方某2012年6月26日至8月11日取保候审,不属于国家赔偿范围
  • 对方某的赔偿金标准应按照2012年度国家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本题有 1 条评论
参考答案:C
您的答案:
答案解析: 您需要[登陆]或[注册]以后才可以查看本题详细解析
答案投票:您认为题库提供的答案及解析正确吗?请在下面认真投票哦!
2
0
3
详细评论内容
1 # HZZXZQH 发表于 2017-8-3 10:19
拘留、逮捕、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点击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