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试卷三 » 2017年真题 » 分年真题 » #31775 题目内容及评论
31775#
黄逢、黄现和金耘共同出资,拟设立名为“黄金黄研究会”的社会团体法人。设立过程中,黄逢等3人以黄金黄研究会名义与某科技园签署了为期3年的商铺租赁协议,月租金5万元,押3付1。此外,金耘为设立黄金黄研究会,以个人名义向某印刷厂租赁了一台高级印刷机。关于某科技园和某印刷厂的债权,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如黄金黄研究会未成立,则某科技园的租赁债权消灭
  • 即便黄金黄研究会未成立,某科技园就租赁债权,仍可向黄逢等3人主张
  • 如黄金黄研究会未成立,则就某科技园的租赁债务,由黄逢等3人承担连带责任
  • 黄金黄研究会成立后,某印刷厂就租赁债权,既可向黄金黄研究会主张,也可向金耘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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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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