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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38#
【2016年】周某以6000元的价格向吴某出售一台电脑,双方约定五个月内付清货款,每月支付1200元,在全部价款付清前电脑所有权不转移。合同生效后,周某将电脑交给吴某使用。期间,电脑出现故障,吴某将电脑交周某修理,但周某修好后以6200元的价格将该电脑出售并交付给不知情的王某。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王某可以取得该电脑所有权
  • 在吴某无力支付最后一个月的价款时,周某可行使取回权
  • 如吴某未支付到期货款达1800元,周某可要求其一次性支付剩余货款
  • 如吴某未支付到期货款达1800元,周某可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吴某支付一定的电脑使用费
  
本题有 1 条评论
参考答案:A,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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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loyoyo 发表于 2019-2-20 10:46
周某将电脑出售给王某属于有权出售,所以王某是继受取得,不是善意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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