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遵循一定的程序,A公司有资格事先向多边投资担保机构申请投保征收或类似措施险
- 如甲国投资者、A公司和乙国政府同意,A公司可以请求“解决投资争端的国际中心”解决该争端
- 甲国投资者本人不可以请求“解决投资争端的国际中心”解决该争端
- 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在向投保人赔付后,可以向甲国政府代位求偿
C 甲国投资者本人不可以请求“解决投资争端的国际中心”解决该争端(投资人可以,而且是第一顺序);
D 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在向投保人赔付后,可以向甲国政府代位求偿(向乙国政府)。
但是,在争端双方均同意的情况下,也受理东道国和受外国投资者控制的东道国法人之间的争端
甲国投资者符合“具有作为争端一方的国家以外的某一缔约国国籍的任何自然人”的条件,可以请求“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解决该争端,故c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