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第三十九章 民法综合 » 民法 » #32603 题目内容及评论
32603#
曾某从手机专卖店购买手机一部,总价款1万元,约定分5次付清,每次2000元,每月的第一天支付。同时,双方约定,在曾某付清价款之前,所有权不转移。曾某按期支付三次共计6000元后,因该品牌手机生产商推出新款机型,导致该款手机大幅降价,曾某遂停止付款。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手机专卖店有权要求曾某一次性付清余下的4000元价款
  • 手机专卖店有权通知曾某解除合同,将手机取回并请求曾某支付手机的使用费
  • 手机专卖店有权收回手机,但不退还曾某已经支付的6000元价款
  • 如果曾某在支付第四期价款之时,付了1500元,则手机店不能基于其所有权主张取回标的物
  
本题有 1 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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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loyoyo 发表于 2018-12-3 15:45
“买受人已经支付标的物总价款的百分之七十五以上,出卖人主张取回标的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这个条款是针对保留所有权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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