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第三十九章 民法综合 » 民法 » #32646 题目内容及评论
32646#
甲公司因经营需要,分别欠乙银行借款三笔。第一笔数额为100万元,甲公司以其150万元的设备对该笔借款设定抵押并办理登记;第二笔借款数额为50万元;最后一笔借款数额为90万元,也以该机器设备抵押并登记。三笔借款现均已到期,2009年5月12日,甲公司持90万元向乙银行还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优先清偿第一笔借款90万元
  • 优先清偿第二笔借款50万元,剩余的40万元清偿第三笔
  • 优先清偿第三笔
  • 优先清偿第二笔50万元,剩余的40万元清偿第一笔
  
本题有 3 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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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liuqing292 发表于 2021-3-24 16:20
橘子罐头 2019-4-21 13:48
先还第二笔40万元没有异议。剩下的50万元该还第一笔还是第三笔?
“几项债务均到期...
第一笔贷款金额为100万元,抵押担保的设备价值150万元,也就是有50万元溢出,第三笔担保同样是以第一笔贷款的设备进行抵押担保,但由于第一笔100万元贷款抵押担保物溢出部分只有50万元不足以完全清偿90万元的贷款,所以第三笔90万元属于负担较重的债务。这么理解不知道是不是正确的。
2 # 橘子罐头 发表于 2019-4-21 13:48
先还第二笔40万元没有异议。剩下的50万元该还第一笔还是第三笔?
“几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抵充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者担保数额最少的债务;担保数额相同的,优先抵充债务负担较重的债务”
第一笔第三笔债务均有担保,担保数额也相同,都是设备,那么“担保数额相同的,优先抵充债务负担较重的债务”,第一笔100万,第三笔90万,不是应该先还第一笔吗?
1 # 戴维玛西亚 发表于 2018-12-28 1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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