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三国法【综合】 » 国际经济法 » #32924 题目内容及评论
32924#
中国甲公司向韩国乙公司出口一批货物,该货物交由日本丙运输公司负责运输。丙运输公司收到货物后给甲公司出具了“凭指示”字样的提单。丁公司是正本提单持有人。丁公司提货时发现货物已经被乙公司提走。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丁公司可以向乙公司主张责任,也可以向丙公司主张责任,还可以选择向乙公司和丙公司主张连带责任
  • 丁公司既可选择向丙公司主张侵权责任,也可选择向丙公司主张违约责任
  • 本提单可以通过背书方式转让
  • 甲公司可以要求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本题有 0 条评论
参考答案:A,B,C,D
您的答案:
答案解析: 您需要[登陆]或[注册]以后才可以查看本题详细解析
答案投票:您认为题库提供的答案及解析正确吗?请在下面认真投票哦!
0
0
0
本题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