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司法公正原则;
(2)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原则;
(3)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
(4)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
本题A项中,法官乐某与原、被告多次接触的确可以得到与案件有关的事实,似乎符合“以事实为根据”的原则,但是还应注意到法官调查案件事实要遵守法律程序,要实体法和程序法并行,而法官与原被告双方代理人分别有多次私下接触的行为显然违反法律规定,不符合“以法律为准绳”原则。
B、C两项均不符合“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的原则,前者属于民间私罚裁断,违反“审判权和检察权只能分别由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依法统一行使”的含义,
后者属于滥用权力干涉司法,违反“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的含义。
有没有个权威的说法啊,
遇到好几道这样的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