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31#
赵某原是甲法院的行政庭审判员,1998年10月20日考取律师资格,1999年10月20日辞去法院工作。2000年10月21日,赵某向乙司法局申请执业,乙司法局应如何答复赵某的请求?
  • 2001年10月21日前不能执业
  • 可以执业,但不能作为辩护人到甲法院出庭辩护
  • 可以执业,但在2001年10月21日前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
  • 无论何时均不能执业
  
本题有 7 条评论
参考答案:C
您的答案:
答案解析: 您需要[登陆]或[注册]以后才可以查看本题详细解析
答案投票:您认为题库提供的答案及解析正确吗?请在下面认真投票哦!
7
20
4
详细评论内容
7 # 523247488 发表于 2012-12-20 15:54
题目出的有些含糊了
6 # 285229692 发表于 2012-8-12 01:57
这种从法院出来的不少,大多不是为了一口饭,而是为了一个志字
5 # 胖悠 发表于 2011-7-29 23:28
答案没问题。执业本身就是指以律师身份吧?另外,这是赵某前往司法局申请执业时,司法局给他的答复,也就是说,题干已经说明了赵某将获得律师身份,司法局的答复不需要对其强调以律师身份了,司法局面对的就是律师。B作为判断的话,是对的。但作为司法局对其的答复,是不全面的。
少君 2009年08月23日 12:24:42
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但并不排斥用别的身份担任,C不对
4 # 单纯微笑 发表于 2011-4-23 14:52
答案有问题,如果C改为,不得以律师身份更为准确
3 # 死不悔改 发表于 2010-11-8 08:42
B对 不对,因为C并没说是以律师身份担任辩护人或代理人啊
2 # Peggy1996 发表于 2010-6-27 20:29
B对
1 # 少君 发表于 2009-8-23 12:24
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但并不排斥用别的身份担任,C不对
点击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