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第三章 主管与管辖 » 民诉与仲裁 » #5090 题目内容及评论
5090#
1999年7月1日,申请人某市B区食品公司向该市A区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冻结被申请人该市C区百货公司银行存款20万元,并提供了相应数额担保。A区人民法院根据食品公司的申请冻结了百货公司银行存款20万元。但是食品公司未在法定期间起诉,因而给百货公司造成经济损失3万元。百货公司就此损失索赔,应向哪一个人民法院起诉?
  • C区人民法院
  • B区人民法院
  • 市中级人民法院
  • A区人民法院
  
本题有 7 条评论
参考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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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yoky 发表于 2015-1-20 09:46
根据民诉意见第32条;
当事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后没有在法定的期间起诉,因而给被申请人造成财产损失引起诉讼的,由采取该财产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管辖。
6 # 西政人在外 发表于 2014-7-31 20:48
这算什么管辖啊
5 # wzm8181 发表于 2014-3-19 20:27
《民事诉讼法意见》第32条规定:“当事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后没有在法定的期间起诉,因而给被申请人造成财产损失引起诉讼的,由采取该财产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管辖。”
4 # qwjqmeier 发表于 2013-7-30 22:21
“当事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后没有在法定的期间起诉,因而给被申请人造成财产损失引起诉讼的,由采取该财产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管辖。”
3 # lawerhero 发表于 2012-6-15 18:07
《民事诉讼法意见》第32条规定:“当事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后没有在法定的期间起诉,因而给被申请人造成财产损失引起诉讼的,由采取该财产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管辖。”
2 # mgal0618 发表于 2012-5-22 15:23
“当事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后没有在法定的期间起诉,因而给被申请人造成财产损失引起诉讼的,由采取该财产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管辖。”
1 # 芸香树 发表于 2010-4-12 19:26
注意审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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