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唐某可以提出管辖异议,因为唐是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 唐某可以提出管辖异议,因为管辖错误将损害其实体权利
- 唐某不能提出管辖异议,因为唐不是本诉的当事人
- 唐某不能提出管辖异议,因为唐不是本案的当事人
本案VS本诉
有独三参加诉讼的案件有两个诉,应视为承认和接受了受诉法院的管辖
有独三参加诉讼的案件有两个诉,应视为承认和接受了受诉法院的管辖
民诉法第五十六条 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
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
高人民法院《关于第三人能否对管辖权提出异议问题的批复》已明确答复: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主动参加他人已经开始的诉讼,应视为承认和接受了受诉法院的管辖,因而不发生对管辖权提出异议的问题;如果是受诉法院依职权通知他参加诉讼,则他有权选择是以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还是以原告身份向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另行起诉
有独三参诉方式,只能提起方式,法院不能依职权,有独三和无独三均不能提起管辖权异议
如果是受诉法院依职权通知他参加诉讼,则他有权选择是以有独三的身份参加诉讼,还是以原告身份向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另行起诉。
――如果是受诉法院通知有独三参加诉讼,该第三人如认为受诉法院对他的诉讼无管辖权,可以拒绝参加诉讼,以原告身份另行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而不必提出管辖权异议。
有独三是处于当事人的诉讼地位,不过他是以本诉中的原告和被告作为其参加诉讼的被告,他的诉求不同于原告也不同于被告,他当然不是本诉的当事人,但法院将本诉讼和参加之诉合并成一个案件审理,他就当然是本案的当事人。
――有独三是参加诉讼的当事人,不是本诉的当事人,无权对本诉的管辖权提出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