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第五章 当事人 » 民诉与仲裁 » #5193 题目内容及评论
5193#
甲因办厂无资金向乙借款10万元,借期两年,并且由丙担保在甲不还钱时代甲向乙还款。两年后,甲因经营不善无力偿还借款,乙向甲和丙索款未果,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本案中关于甲、丙诉讼地位的判断哪些是正确的
  • 乙可以同时向甲和丙主张权利,甲丙是共同被告
  • 乙可以只起诉丙,但法院应通知甲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
  • 乙可以只起诉甲,人民法院可以只列甲为被告
  • 乙只能起诉甲、丙二人中的一人
  
本题有 13 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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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176638758 发表于 2016-12-27 12:23
老钟讲过这个题, 出题人说的债务人“不”还钱 也要看成“不能”还钱,这是不规范表述。所以这里是一般担保。我知道你不服,可人家是出题人,人家最大。应试教育 就要臣服于出题人 你才有活路。
12 # ASecond 发表于 2012-6-30 20:15
民诉意见53条的法理分析:

一般保证人虽有先诉抗辩权,但抗不抗辩是你权利和义务,不是我原告(债权人)或者法院(审判者)要考虑的问题。
故原告可以将债务人与一般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而一并起诉,而法院也不会主动援引先诉抗辨权来排除一般保证人的共同被告地位。
一般保证人要想维护自己利益,行啊。到诉讼中来,你自己去向债务人主张,向法院阐明吧。

我原告要做的只是,先把凡是有牵扯的拖进诉讼中来垫背再说。
谁能跑得了,得看‘谁’会不会跑、跑不跑得快;还得看法官的心情和脸色。

胡刍完毕。
11 # lawerhero 发表于 2012-6-17 16:56
民诉法解释53条:因保证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债权人向保证人和被保证人一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将保证人和被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债权人仅起诉保证人的,除了保证合同明确约定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外,人民法院应当通知被保证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债权人仅起诉被保证人的,可只列被保证人为被告。

一般保证就涉及了先诉抗辩权的问题,先诉抗辩权能不能排斥诉讼呢?不能,先诉抗辩权是实体权利,不能排斥诉讼,这样的诉讼,判决书会注明
10 # MroStupid 发表于 2012-5-30 19:02
《民诉意见》第53条 因保证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债权人向保证人和被保证人一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将保证人和被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债权人仅起诉保证人的,除了保证合同明确约定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外,人民法院应当通知被保证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债权人仅起诉被保证人的,可只列被保证人为被告。
9 # low_learner 发表于 2012-3-17 17:20
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当保证责任,为一般保证.
题目中"由丙担保在甲不还钱时代甲向乙还款",可视为一般保证。
8 # wcq345 发表于 2011-6-17 09:10
一般保证,无异议!
7 # wxlaiwxlai 发表于 2010-10-29 09:02
这里别看成连带,因为题目已经说明了是一般担保责任,在债务人不能清偿时保证人才承担保证责任是一般保证的定义,怎么能说是没有约定保证视为连带保证
6 # 蜘蛛遇见自己 发表于 2010-10-5 20:17
担保法19条,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5 # lianghuaxiong 发表于 2010-6-24 18:31
保证责任约定不明的视为连带保证。
4 # u2_cjh 发表于 2009-6-14 08:10
这是典型的一般保证,参照担保法第十七条还是多少条的忘了,这里还要注意,一般保证就涉及了先诉抗辩权的问题,先诉抗辩权能不能排斥诉讼呢?不能,先诉抗辩权是实体权利,不能排斥诉讼,这样的诉讼,判决书会注明,执行不能的保证人承担返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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