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第十四章 普通程序 » 民诉与仲裁 » #5615 题目内容及评论
5615#
人民法院受理实用新型专利侵权案件后,被告在答辩期间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项专利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
  • 延期审理
  • 终结起诉
  • 中止诉讼
  • 继续审理
  
本题有 8 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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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voice1310 发表于 2013-5-29 11:59
lawerhero 2012年06月21日 14:40:02
第九条 人民法院受理的侵犯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件,被告在答辩期间内请...
7 # adf2009 发表于 2012-9-6 18:17
好题,新知识点
6 # lawerhero 发表于 2012-6-21 14:40
 第九条 人民法院受理的侵犯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件,被告在答辩期间内请求宣告该项专利权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中止诉讼,但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中止诉讼:   
(一)原告出具的检索报告未发现导致实用新型专利丧失新颖性、创造性的技术文献的;   
(二)被告提供的证据足以证明其使用的技术已经公知的;   
(三)被告请求宣告该项专利权无效所提供的证据或者依据的理由明显不充分的;   
(四)人民法院认为不应当中止诉讼的其他情形。
5 # lawerhero 发表于 2012-6-21 14:37
第十条 人民法院受理的侵犯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件,被告在答辩期间届满后请求宣告该项专利权无效的,人民法院不应当中止诉讼,但经审查认为有必要中止诉讼的除外。   

第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的侵犯发明专利权纠纷案件或者经专利复审委员会审查维持专利权的侵犯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件,被告在答辩期间内请求宣告该项专利权无效的,人民法院可以不中止诉讼。
4 # liuhao123 发表于 2010-8-20 00:15
在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案件中,被告在答辩期内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实用新型或专利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中止诉讼。
在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案件中,被告在审理过程中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实用新型或专利无效的,——人民法院可以不中止诉讼。
3 # zzwzmj 发表于 2010-7-21 18:05
依据最高法院的解释,人民法院受理实用新型侵权案件后,被告在答辩期间请求被告该专利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中止诉讼。
2 # ziyou365 发表于 2009-8-9 19:06
依据最高法院的解释,人民法院受理实用新型侵权案件后,被告在答辩期间请求被告该专利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中止诉讼。
1 # hongweibing 发表于 2009-4-29 20:15
人民法院受理实用新型侵权案件后,被告在答辩期间请求宣告该专利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中止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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