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第一章 中国法制史 » 法制史 » #6121 题目内容及评论
6121#
下面关于“天坛宪草”的说法,不正确的有
  • 采用三权分立的国家组织形式
  • 继续肯定责任内阁制
  • 国会可依法弹劾而且有权审判被弹劾之大总统
  • 严格限制总统任期,规定任期四年,只能连选连任一次
  
本题有 9 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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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sker7815 发表于 2014-6-9 16:46
大总统任期五年。如再被选,得连任一次。
8 # lawerhero 发表于 2012-8-14 18:19
“天坛宪草”又称《中华民国宪法草案》,基本上没有背离《临时约法》的精神实质,仍然坚持三权分立内阁制,限制总统权力,对总统任期有严格限定

第七十四条 大总统任期五年。如再被选,得连任一次。
7 # chg2012 发表于 2012-8-13 17:30
七十四条 大总统任期五年。如再被选,得连任一次。
6 # 满树伟 发表于 2012-5-12 22:52
第七十四条 大总统任期五年。如再被选,得连任一次。
5 # panniw 发表于 2011-2-27 10:14
“天坛宪草”又称《中华民国宪法草案》,基本上没有背离《临时约法》的精神实质,仍然坚持三权分立内阁制,限制总统权力,对总统任期有严格限定
4 # 冀石2008 发表于 2010-10-16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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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翎子绫子 发表于 2009-6-25 20:18
<天坛宪草>第七十四条大总统任期五年。如再被选,得连任一次。
  大总统任满前三个月,国会议员须自行集会,组织总统选举会,行次任大总统之选举。
2 # 琳翼 发表于 2009-5-8 14:02
没有规定任期
1 # 树袋熊和桉树 发表于 2009-4-20 19:38
本题D项的解释有错误:对总统的任期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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