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法合体,私法为主,程序法优于实体法;
罗马国家第一部成文法,它总结了前一阶段的习惯法,并为罗马法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它被认为是罗马法的主要渊源。
在平民斗争下,公元前454年,元老院被迫成立十人立法委员会制定法律。
特点是诸法合体,私法为主,程序法优于实体法。这是罗马国家第一部成文法,它总结了前一阶段的习惯法,并为罗马法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它被认为是罗马法的主要渊源
在平民斗争下,公元前454年,元老院被迫成立十人立法委员会制定法律。
特点是诸法合体,私法为主,程序法优于实体法。这是罗马国家第一部成文法,它总结了前一阶段的习惯法,并为罗马法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它被认为是罗马法的主要渊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