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受理此案
- 不予受理,理由是该案应由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 不予受理,理由是治安行政案件以行政复议为前置,未经复议不得起诉
- 不予受理,理由是已过起诉期限
第十七条 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本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
除前款规定外,行政复议申请自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收到之日起即为受理。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都在06年开始废除了,怎么到了14年还有人拿出来说?解析早就应该更新了啊
呵呵,复议期间法院不予受理啊。本题不涉及申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
呵呵,复议期间法院不予受理啊。本题不涉及申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
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申诉后五日内作出裁决;
不服上一级公安机关裁决的,可以在接到通知后五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四条 法律、法规未规定行政复议为提起行政诉讼必经程序,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既提起诉讼又申请行政复议的,由先受理的机关管辖;同时受理的,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选择。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申请行政复议,在法定复议期间内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还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