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第二十三章 司法赔偿 » 行政行诉 » #7120 题目内容及评论
7120#
王某因涉嫌抢劫被某市公安局行事拘留。王某感到冤枉便以自伤表示抗议。后经市公安局审查属于误抓,王某被无罪获释。问王某能否获得国家赔偿?
  • 不能,因公安局的行为并无违法
  • 不能,因王某的行为属于自伤故不能获得国家赔偿
  • 能,因公安局的行为属于错误拘留
  • 能,公安局只贻王某错误拘留的损害,不赔偿王某人身伤害
  
本题有 5 条评论
参考答案:C,D
您的答案:
答案解析: 您需要[登陆]或[注册]以后才可以查看本题详细解析
答案投票:您认为题库提供的答案及解析正确吗?请在下面认真投票哦!
34
4
3
详细评论内容
5 # law、holy 发表于 2015-11-24 20:25
做错了,觉得是赔偿关押可以,自伤的不用赔
4 # 必须的必 发表于 2014-3-29 18:50
这些管理者真得死全家 收了钱怎么不办事

题干乱七八糟的 答案也混乱不堪
3 # 285229692 发表于 2012-8-4 20:28
(二)依照刑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三)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来不及办理逮捕手续而又需要马上剥夺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的人身自由的,才能采取拘留;如果没有紧急情况,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有时间办理逮捕手续,就不能先行拘留。
2 # lianghuaxiong 发表于 2010-8-22 22:13
公安机关对错误拘留负责,王某对自殘负责.
1 # king724678 发表于 2010-3-31 11:15
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拘留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才能采用。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来不及办理逮捕手续而又需要马上剥夺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的人身自由的,才能采取拘留;如果没有紧急情况,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有时间办理逮捕手续,就不能先行拘留。
本题中王某已涉嫌抢劫,如果是在紧急情况下对其进行的拘留,我认为就不应认为是公安机关违法,而国家赔偿时以国家机关违法为前提。请哪位帮我解答下,谢谢
点击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