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议案的,可以是主席团,1个代表团,30名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10名常委,两高,军委,专门委员会等。
全国人大对由产生的人员的罢免(《全国人大组织法》第15条、《全国人大议事规则》第39条)。
1、有权作出罢免决定的主体——全国人大
2、罢免案针对的对象——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国务院的组成的人员,中央军事委员会的组成人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3、有权提出罢免案的主体——主席团、三个以上的代表团或者十分之一以上的代表
法律的议案的,可以是主席团,1个代表团,30名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10名常委,两高,军委,专门委员会等。
全国人大对由产生的人员的罢免(《全国人大组织法》第15条、《全国人大议事规则》第39条)。
1、有权作出罢免决定的主体——全国人大
2、罢免案针对的对象——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国务院的组成的人员,中央军事委员会的组成人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3、有权提出罢免案的主体——主席团、三个以上的代表团或者十分之一以上的代表
国务院的组成人员,中央军事委员会的组成人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其他有关机关、团体的负责人,经主席团决定,可以列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公开举行;在必要的时候,经主席团和各代表团团长会议决定,可以举行秘密会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委员的人选,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的人选,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人选,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人选,由主席团提名,经各代表团酝酿协商后,再由主席团根据多数代表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由大会投票表决。
全国人大主席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三个以上的代表团或者十分之一以上的代表,可以提出对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组成人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的罢(八)免案,由主席团提请大会审议-------记忆:八十三(岁)主席
只有全国人大常委会和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才有权向全国人大提出宪法修正案,全国人大主席团并无此项职权-------记忆:伍长修(人名)
法律的议案的,可以是主席团,1个代表团,30名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10名常委,两高,军委,专门委员会等。
全国人大对由产生的人员的罢免(《全国人大组织法》第15条、《全国人大议事规则》第39条)。
1、有权作出罢免决定的主体——全国人大
2、罢免案针对的对象——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国务院的组成的人员,中央军事委员会的组成人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3、有权提出罢免案的主体——主席团、三个以上的代表团或者十分之一以上的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