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位阶上看,地方性法规之上只有宪法、法律、行政法规,而没有部门规章,
(一)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作具体规定的事项;(二)属于地方性事务需要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
除本法第八条规定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国家尚未制定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根据本地方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可以先制定地方性法规。
在国家制定的法律或行政法规生效后,地方性法规同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相抵触的规定无效,制定机关应当及时予以修改或者废止。”
从位阶上看,地方性法规之上只有宪法、法律、行政法规,而没有部门规章,
根据《立法法》第8条的规定,诉讼和仲裁制度、基层群体自治制度只能制定法律,而不能制定地方性法规,
中央的规范性文件不一定高于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