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题目属于“聚众“打砸抢”毁坏或抢走公私财物的,对首要分子以抢劫罪定罪”的情形...
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除判令退赔外,对首要分子,
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刑法》第263条是关于抢劫罪的规定。
1.下列哪些情形应以抢劫罪论处?
A.犯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为窝藏赃物而当场使用暴力
B.携带凶器抢夺
C.聚众哄抢公私财物,为抗拒抓捕而以暴力相威胁
D.聚众“打砸抢”因而毁坏公私财物的首要分子
☆ A B D
本题考以抢劫罪论处的几种特殊情形。
《刑法》第269条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
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刑法》第267条第2款规定:“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刑法》第289条规定:“聚众打砸抢”,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除判令退赔外,对首要分子,
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刑法》第263条是关于抢劫罪的规定。
[引用]
C项应该是聚众哄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构成聚众哄抢罪而当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目的是抗拒抓捕,毁灭罪证或窝藏赃物的也定抢劫罪
“聚众哄抢(铁路运输物资)的,犯罪分子如果在哄抢铁路运输物资过程中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或者为窝藏赃物、抗拒逮捕、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应当以抢劫罪论处,从重处罚。
以抢劫罪论的几种特殊情形:
1、携带凶器抢夺的;(特别规定的抢劫行为,不是转化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