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某甲在所盗窃的钱包中,发现了失主的信用卡,即使用ATM自动提款机,将款项提出,因提款数额受限,当天仅取出其中的5000元;第2天甲又准备再次提款时被抓获,经查证失主的信用卡中有存款4万元,对甲应以盗窃罪定罪,数额以4万元计算
- 某乙为朋友保管信用卡期间,未经许可自行从卡中取款1万元,始终未向朋友说明,不应成立信用卡诈骗罪
- 某丙盗窃了他人的信用卡,不仅将所有款项花费贻尽,又进行大肆透支,案发已透支4万余元,应以信用卡诈骗罪一罪从重处罚
- 某丁抢劫他人财物的同时,劫得信用卡一张,随占有并使用,从中取款2万余元,应以抢劫罪和信用卡诈骗罪论处
抢劫信用卡的,如果抢劫后不使用,也定抢劫罪,这是因为抢劫不计数额,所以有抢劫行...
D抢劫要根据使用情况来定
本题没有正确答案
B:构成盗窃罪,不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正确
C:构成盗窃罪与信用卡诈骗罪。数罪并罚。
D;构成抢劫罪与盗窃罪,并罚。
如果抢劫后使用了,也要区分情形:
1、在机器上使用的,定抢劫罪与盗窃罪(根据提取额),数罪并罚。
2、在柜台上使用的,则要抢劫罪与信用卡诈骗罪并罚 关于抢劫犯罪数额的计算
抢劫信用卡后使用、消费的,其实际使用、消费的数额为抢劫数额;
第十条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其盗窃数额应当根据行为人盗窃信用卡后使用的数额认定。
如果抢劫后使用了,也要区分情形:
1、在机器上使用的,定抢劫罪与盗窃罪(根据提取额),数罪并罚。
2、在柜台上使用的,则要抢劫罪与信用卡诈骗罪并罚 关于抢劫犯罪数额的计算
抢劫信用卡后使用、消费的,其实际使用、消费的数额为抢劫数额;
第十条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其盗窃数额应当根据行为人盗窃信用卡后使用的数额认定。
抢劫信用卡后使用、消费的,其实际使用、消费的数额为抢劫数额;
第十条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其盗窃数额应当根据行为人盗窃信用卡后使用的数额认定。
[引用]
盗窃信用卡后使用并恶意透支,以盗窃罪和信用卡诈骗罪并罚
1、在机器上使用的,定抢劫罪与盗窃罪(根据提取额),数罪并罚。
2、在柜台上使用的,则要抢劫罪与信用卡诈骗罪并罚
1、在机器上使用的,定抢劫罪与盗窃罪(根据提取额),数罪并罚。
2、在柜台上使用的,则要抢劫罪与信用卡诈骗罪并罚
抢劫信用卡后使用、消费的,其实际使用、消费的数额为抢劫数额;
第十条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其盗窃数额应当根据行为人盗窃信用卡后使用的数额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