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
2、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各级人大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
3、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4、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
另外,最高检批复:对于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有事业单位人员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执行行政执法职务的,或者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中受委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的事业编制人员执行行政执法职务的,可以对被害人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刑事责任。
国有公司经理不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此不属于妨害公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