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迫行的 被欺诈、被胁迫、被乘人之危
二、主动型的 恶意串通 (假装是正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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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被迫行的 被欺诈、被胁迫、被乘人之危
二、主动型的 恶意串通 (假装是正常交易)
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行为
误将赝品作为真品出卖
意思表示不真实分两种
一、被迫行的 被欺诈、被胁迫、被乘人之危
二、主动型的 恶...
二、主动型的 恶意串通 (假装是正常交易)
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行为
误将赝品作为真品出卖
一、被迫行的 被欺诈、被胁迫、被乘人之危
二、主动型的 恶意串通 (假装是正常交易)
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行为
误将赝品作为真品出卖
1.恶意串通
2.欺诈、胁迫,有损国家利益
3.违反强行法
4.有损公益、
5.以合掩非
6.不当免责
7.无民行为能力(一般无效)
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1欺诈、
2胁迫
3乘人之危、
4重大误解、
5显失公平
能导致合同“可变更可撤销”或者“无效”的意思表示为“不真实意思表示”
意思表示不真实,是指行为人表现于外部的意志与其内心的真实意志不一致,即行为人表示要追求的某种民事后果并非其内心真正希望出现的后果。行为人意思表示的不真实,可能因为行为人主观上的原因引起(如对民事行为的性质发生错误认识),也可能因为某种客观原因引起(如受他人欺诈而上当受骗)。总之,凡是违背当事人真实意愿的民事行为,即构成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民事行为。这类行为可因虚假表示、误解、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原因引起。
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可以分为两类。
一类是事实行为,AB恶意串通侵C权。因为事实行为中根本不存在意思表示,所以此题中所指的意思表示便只能是民事法律行为中的意思表示真实与否的问题了。
另一类是民事法律行为,A代理B从事买卖,A勾结C损害B。对于后者,可认为因违法而无效。是有暇疵的民事法律行为。那么A的意思表示是代B的作出的,和B的内在意思表示不一致,故为意思表示不真实。